根据学校《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结合法学系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考核,择优录取。
2、转专业申请对象:2022级本科生,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3、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二、接收人数
按照“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的原则要求,计划拟接收转专业学生11人,其中:法学专业7人、知识产权专业4人。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法学系组织考核,按照接收计划和考核情况确定转专业拟录取人选。
2、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3、笔试考核范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笔试满分100分,按照接收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专家不少于3人,面试专家独立打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5、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各部分占比与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如果在总成绩排序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参考其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最终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6、若拟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再开展二次考核工作。
四、考核安排
1、笔试:2月23日14:00-16:00,主教6楼-607
考生携带身份证以及学生证入场。
2、面试:2月24日14:00开始,主教6楼-601
考生携带身份证以及学生证于2月24日13:30到主教602候考。
3、2月27日前,将拟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其他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2022级校内本科生转专业至法学系事宜,未尽事宜由法学系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法学系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