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法学系行政办公室的工作。学校OA公文的收发处理、来电来访等工作,通过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法学系一般性公文的起草工作;协助领导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协助领导完成法学系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法学系会议的组织安排、准备及记录工作。
4.做好法学系对外接待工作;做好校内外、系内外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
5.协助领导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学系工作情况,组织搜集相关工作方面的信息并提出合理化推荐意见,做好领导参谋、助手作用。
6.负责法学系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定编定岗、评先评优、纪律考勤、假期工作协调等工作。
7.负责法学系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协助工作。
8.负责法学系公章的保管与使用工作。
9.协助领导处理好法学系紧急事务、突发事件等。
10.负责法学系财务预算与行政报账工作
11.负责法学系房屋资产管理,行政办公资产登记和保管工作。
12.负责法学系办公设备的预算、申请、购置及配备工作。
13.负责法学系购置办公用品的计划、领取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本科生教学秘书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和调整。
2.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本部门各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工作。包括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制教学任务报批书;实习、课程设计、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的安排落实等。
3.协助教学副院长审核本部门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4.随时掌握本部门教学动态,及时向校、院领导汇报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和参加各门课程学习的学生人数,做好本部门教材选用及送印计划。
6.做好校、院领导布置的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联系教务处与教学单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7.组织做好本部门教师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成绩单备案等工作。
8.按照学校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管辖课程的期末考试、期初补考组织工作。
9.配合教务处面向全校的国家教育考试、公共基础考试课的考试安排,安排好监考教师。
10.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生的课程重修、选课安排,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学位统计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研究生教学秘书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研究生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制定和修订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协助贯彻执行研究生培养方案。
3.协助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遴选、培训、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4.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协助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做好法学系课程安排工作。
6.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工作,配合校、系进行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价,随时掌握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研究生院反映。
7.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协助编制考试安排计划、协助做好考试纪律检查、督促任课教师录入考试成绩、汇总成绩底单报送研究生院、协助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工作等。
8.按照规定格式整理汇总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学院领导审查后录入学校教务系统,报送研究生院。
9.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实践课程成绩的报送工作。
10.协助做好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教材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11.协助做好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项等工作。
12.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信息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3.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4.协助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各项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科研与学科秘书主要工作职责
1.密切联系法学系科技人员,掌握科技人员的发展状态和反馈科技需求,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
2.及时组织法学系科技人员落实科技处各类项目/奖励/平台/团队申报工作,做好本学院各类科研材料(诸如:项目申请书、立项合同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可转移科技成果信息等)的审核、登记、整理和归档工作。
3.督促法学系科研人员及时更新科研系统成果信息,并按规定完成院系层面审核工作。
4.协助做好法学系一流学科申报、建设、过程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经费管理、台账管理等工作。
5.协助制订法学系学科建设规划、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提出学科发展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6.协助做好法学系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组织申报和已建学位授权点的管理、建设、评估等工作。
7.协助法学系领导和学科带头人组织学科申报材料、自评报告、年度总结等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协助做好法学系学科建设信息的组建、维护工作和学科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组织员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二级党组织领导下,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二级党组织会议等的组织协调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2.协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中级党校等有关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审查等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指导和协助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做好和管理学生党员档案。
3.协助做好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引导党员用好网络平台开展教育培训,落实有关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做好基层党组织数据统计,协调党费收缴等工作。
4.协助落实选人用人工作。在二级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协助落实内设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全程纪实,妥善保管有关材料;协助落实好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学工办主任(副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学工办各项工作,完成辅导员基本工作。
2.协助法学系党委副书记负责全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布置落实校、系关于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和决定,负责学生工作系统有关文件的收发、归档。
3.结合法学系特色,协助法学系党委副书记制定法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协助法学系党委副书记审定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安排,协调指导辅导员、班主任的各项工作开展,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考核,全面掌握法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工作情况。
5.负责法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党团建工作,管理和考核法学系本科生学生会、本科生社团、本科生党团支部、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党团支部;负责法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
6.按时参加学工办主任例会,并向法学系党委副书记汇报学校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建立学工办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按时通报工作情况。
7.做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了解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掌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法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报告。
8.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做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就业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各类奖学金评定材料、评优评先材料,组织落实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等工作,加强班级、寝室建设及研究生公寓管理,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室风的形成。
9.处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突发事件,协助调查处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违纪情况,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出处分意见,落实处分决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学工办主任(副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1.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统筹领导下,负责法学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法学系研究生的党团建工作。
3.负责管理和考核法学系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党团支部、班级研究生干部。
4.负责法学系研究生评优评先推荐和宣传工作。
5.负责法学系研究生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法学系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初评、推荐等工作;认定经济困难学生并协助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做好资助工作。
7.负责法学系研究生就业、创业等工作。
8.负责法学系研究生班主任的管理。
9.负责法学系研究生各类档案材料、文件的归档、接转与管理工作。
10.做好违纪研究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团委书记(副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法学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布置、检查工作;及时向法学系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加强法学系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导,结合所在学院专业特色,积极丰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形式,加强思想文化宣传工作,全年持续开展好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3.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新团员入团、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团员花名册团情统计等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督促和检查各团支部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健全和完善“智慧团建”平台。
4.做好团内奖惩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培育,组织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做好法学系年度“两红两优”推选工作,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团支部、活力团支部、星级团支部评选;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以及智慧团建中标记。
5.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为抓手,以学校社团文化节、科技竞赛为平台,组织开展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推进青年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6.指导和帮助法学系学生会、基层团支部依照各自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团的宣传阵地建设,拓展宣传载体,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