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景陶院发[2015]88号)和《景德镇陶瓷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细则》、《景德镇陶瓷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景陶大发[2018]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法学系实际情况,并经法学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决定成立法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法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为:杨志民
法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有:黎平、谢九华、杨柳、孙炜、肖良东、朱青。
法学系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