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规划项目提交材料规范化要求
1、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三份,项目相关成果(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成果简介一式三份,有研究报告的附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2.5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超过30%)。
2、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需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3、项目相关成果(论文)复印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全文。不得以网络截图,CNKI网下载作为结项材料,不得以录用通知作为项目结项材料。国际会议论文只作为参考成果,版面低于2个版的文章不作为结项材料。
4、成果简介必须按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略写)分类写。
5、研究报告体例可参照博士、硕士论文体例撰写。
6、科研管理部门做好待结项项目的情况统计工作和资料收集工作。每个项目结项必须填写“省社科规划项目 结项 登记表”,同时提供每份结项材料的数据电子版。(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研究报告使用WORD格式、相关成果可使用PDF,CAJ格式)。
7、省社科规划办将加强项目成果质量管理,对于暂缓结项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后,项目负责人按意见修改,一般情况只允许再上报一次,第二次上报不符合结项要求或敷衍了事的,我办将做项目终止处理。同时请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项目结项成果质量,对于不合格的成果坚决不上报。
8、所有提交材料必须要胶装三套(一式三份),不得使用夹装和钉装。结项全天候随时受理,科研管理部门出于科研管理方面,可自行规定集中受理时间。